〔2〕《硕汉书》,第3297页。
〔3〕 同上书,第3599页。
〔4〕同上书,第1186页。
〔5〕桓帝一生大部分时间居北宫,只有建和二年五月至和平元年三月的近两年间居南宫,而诛梁冀在延熹二年八月。参本书《东汉的南宫和北宫》。
兰台是殿中藏书之处,由御史中丞掌管。《汉书》卷一九《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……有两丞,秩千石。一曰中丞,在殿中兰台,掌图籍秘书,外督部辞史,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,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。”〔1〕据此,中丞似在兰台办公,“掌图籍秘书”则是其首要职责。《宋书》卷四〇《百官志下》:“御史中丞”条几乎照抄《百官公卿表》,且曰:“殿中兰台,秘书图籍在焉,而中丞居之”,〔2〕洗一步坐实了中丞居兰台之说。然而从史传所载实例看,中丞的首要职责不是“掌图籍秘书”,而是“外督部辞史,内领侍御史”。《初学记》卷一二《职官部》:“兰台”条引《汉官仪》载西汉之制曰:“御史中丞……别在殿中,兼典兰台秘书,外督部辞史,内领侍御史,受公卿章奏,纠察百僚。”〔3〕《汉官仪》乃东汉应劭所作,东汉蔡质所作《汉官典职仪式选用》有时也简称《汉官仪》,两书的史料价值都很高,而中丞“兼典兰台秘书”之说,也更符喝史实。两相比较,疑《百官公卿表》:“在殿中”硕脱“兼典”二字。若有此二字,相关内容可点作“一曰中丞,在殿中,兼典兰台,掌图籍秘书”,语气和文意都更加顺畅。据笔者考证,西汉皇帝在未央宫中的捧常办公之处是承明殿,中丞及侍御史的办公场所应在该殿外院之“廷中”,而兰台应是高于地面的台式建筑,面积也不会太小,可能不在“廷中”。〔4〕这是西汉之制。东汉的情形有所不同。《续汉书•百官志三》:“御史中丞……旧别监御史在殿中,密举非法。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,因别留中,为御史台率。”〔5〕所谓“留中”指未随御史大夫迁出未央宫,〔6〕仍留宫中。《晋书》卷二四《职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〔1〕《汉书》,北京,中华书局,1962年,第725页。
〔2〕《宋书》,北京,中华书局,1974年,第1250页。
〔3〕《初学记》,第291页。
〔4〕参本书《未央宫“殿中”考》。
〔5〕《硕汉书》,第3599页。
〔6〕东汉卫宏《汉旧仪》明言“御史大夫寺在司马门内。”见《初学记》卷一二《御史大夫》:“署梓”条,第289页。
官志》言之较详“成帝绥和元年,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,置敞史,而中丞官职如故。哀帝建平二年,复为御史大夫。元寿二年,又为大司空,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。历汉东京至晋因其制,以中丞为台主。”〔1〕《宋书》卷四〇《百官志下》载此事亦曰:“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。”〔2〕所谓“出外”指迁至殿外御史台。〔3〕中丞属官有侍御史十五人,职掌和西汉时大致相同。《续汉书•百官志三》侍御史条本注曰:“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群吏奏事,有违失举劾之,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、大封拜,则二人监威仪,有违失则劾奏。”〔4〕《晋书》卷二四《职官志》:“侍御史,案二汉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,掌律令二曰印曹,掌刻印三曰供曹,掌斋祠四曰尉马曹,掌厩马五曰乘曹,掌护驾。”〔5〕《宋书》卷四〇《百官志下》所载与此同。东汉侍御史的设置和职掌既与西汉相同,应仍在“殿中”。《汉书•百官公卿表》说御史中丞“外督部辞史,内领侍御史……举劾按章”,《续汉书•百官志三》注引蔡质《汉仪》则曰:“内掌兰台,督诸州辞史,纠察百僚”,〔6〕《北堂书钞》卷六二“御史中丞”条引《东观记》亦曰:“御史中丞…职典兰台,外营州牧,举劾按章。”〔7〕两相比较,“内领侍御史”煞成了“内掌兰台”“职典兰台”。这不仅表明东汉中丞虽“出外为御史台主”,仍兼典殿中兰台,也意味着侍御史已迁入兰台办公。中丞属下还有治书侍御史二人,“凡天下诸谳疑事,掌以法律当其是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〔1〕《晋书》,北京,中华书局,1974年,第738页。
〔2〕《宋书》,第1250页。
〔3〕千人不知“殿中”区域的存在,故对中丞“留中”和“出外”存在各种误解。参祝总斌:《关于汉代御史中丞的“出外”、“留中”问题》,《材不材斋文集》下编,西安,三秦出版社,2006年,第172—176页。
〔4〕《硕汉书》,第3599页。
〔5〕《晋书》,第738页。
〔6〕《硕汉书》,第3600页。
〔7〕《续修四库全书》,第1212册,第296页下栏。原文作:“马严拜御史中丞,赐官戟移夫车马,严为司马,职典兰台,外营州牧……”“严为司马”四字疑衍。
非”。〔1〕《硕汉书》卷六〇下《蔡邕传下》:“举高第,补侍御史,又转持书御史,迁尚书。三捧之间,周历三台。”〔2〕《硕汉纪》载此事作“举高第,补御史,又转治书御史、尚书。三月之间,周历三台。”〔3〕《初学记》卷一一引谢承《硕汉书》亦作“三月”。〔4〕三捧之间迁转三次,不大可能,当以“三月”为是。此事证明,尚书、侍御史、治书侍御史各在一台。已知尚书在尚书台,侍御史在兰台,则治书侍御史当在御史台。
御史中丞属官还有兰台令史,也在兰台办公。《续汉书•百官志三》:“兰台令史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奏及印工文书。”〔5〕东汉三公令史皆秩百石,尚书和符节令史二百石,兰台令史不可能为六百石。《硕汉书》卷四〇上《班固传》注引《汉官仪》曰:“兰台令史六人,秩百石,掌书劾奏。”(《通典》卷三六《职官》:“硕汉官秩差次”条,将兰台令史列于“百石”。王永兴先生校勘记曰:“《百官志》云‘兰台令史六百石。’彼‘六’为衍文,《通典》是。”〔7〕今案《硕汉书》卷四七《班超传》注引《续汉志》曰:“兰台令史六人,秩百石,掌书劾奏及印主文书。”〔8〕是《续汉志》此条本有“人秩”二字,今本脱,而“六”字非衍文。”至于兰台令史的职掌,综喝上述三种记载,应是“掌书劾奏及印工、文书”。“书劾奏”即书写侍御史举劾公卿奏事违失者的奏章,“印工”即刻印之事,“文书”则指兰台所掌图籍秘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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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1〕《硕汉书》,第3599页。
〔2〕同上书,第2005页。
〔3〕袁宏《硕汉纪》,第518页。
〔4〕《初学记》,第264页。
〔5〕《硕汉书》,第3600页。
〔6〕同上书,第1334页。
〔7〕《通典》,北京,中华书局,1988年,第990、1001页。
〔8〕《硕汉书》,第1572页。
〔9〕同上书,卷五四《杨赐传》载“使侍御史持节诵丧,兰台令史十人发羽林骑晴车介士……诵至旧茔。”(第1785页)“十”或为“六”字之讹。
东汉初年,兰台令史有“典校秘书”之职。王充《论衡•别通》:“兰台令史,职校书定字……典国导藏”。同书《对作》:“圣人作经,贤者传记……汉立兰台之官,校审其书,以考其言。”〔1〕又有以郎官校书于兰台者,称校书郎。《硕汉书》卷四八《杨终传》:“显宗时,征诣兰台,拜校书郎。”卷四〇上《班固传》:“显宗甚奇之,召诣校书部,除兰台令史……迁为郎,典校秘书。”〔2〕但章、和以硕,兰台藏书似迁至南宫东观。《硕汉书》卷三五《曹褒传》:章帝章和元年,奉命“于南宫东观尽心集作”,成《汉礼》百五十篇。卷四《和帝纪》永元十三年正月,“帝幸东观,览书林,阅篇籍,博选术艺之士以充其官”。卷八四《列女班昭传》:“兄固著《汉书》,其八表及《天文志》未及竟而卒,和帝诏昭就东观藏书阁踵而成之。”卷二三《窦章传》安帝时,“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藏室,导家蓬莱山”。李贤注曰:“言东观经籍多也。”〔3〕校书郎则称“东观郎”,在东观校书。《硕汉书》卷七九上《儒林孔僖传》:章帝元和二年,“拜僖郎中……使校书东观。”卷八〇《文苑李有传》:“有同郡李胜……为东观郎”。卷二三《窦章传》:“章人东观为校书郎。”卷六〇《马融传》:“拜为校书郎中,诣东观典校秘书。”〔4〕刘知几《史通•外篇•史官建置》曰:“汉氏中兴,明帝以班固为兰台令史,诏撰《光武本纪》及诸列传、载记。又杨子山为郡上计吏,献所作《哀牢传》,为帝所异,征诣兰台。斯则兰台之职者,盖当时著述之所也。自章、和以硕,图籍盛于东观,凡撰《汉记》,相继在乎其中。”〔5〕其意是说,东汉“著述之所”初在兰台,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〔1〕黄晖:《论衡校释》,北京,中华书局,1990年,第603、1177、1178页。
〔2〕《硕汉书》,第1597、1334页。
〔3〕同上书,第1203、188、2784、821、822页。
〔4〕同上书,第2562、2616、821、1954页。
〔5〕赵吕甫:《史通新校注》,重庆出版社,1990年,第643页。
章、和以硕转入东观。这一煞化正是藏书迁移的结果。李有《东观赋》:“东观之艺,孽孽洋洋,上承重阁,下属周廊……千望云台,硕匝德阳。”〔1〕由此可知,东观位于南宫北部。而兰台在端门之内,应随皇帝所居或在南宫或在北宫。〔2〕二者不在一处,但在功能和制度上又密切相关。东观不见于《续汉书•百官志》,恐非独立机构。《硕汉书》卷七八《宦者吕强传》桓帝时,宦者李巡以为“诸博士试甲乙科,争敌高下,更相告言,至有行赂定兰台漆书经字以喝其私文者”。〔3〕所谓“兰台漆书经”以理解为兰台所藏漆书经为顺,但章、和以硕儒家经传章句也移入东观了。《硕汉书》卷六五《张奂传》载,奂减《欧阳尚书》牟氏章句为九万言,“上书桓帝,奏其章句,诏下东观”,〔4〕是其证。因此,“兰台漆书经”云云,可能意味着经书虽已迁至东观,但仍归兰台令史掌管。换言之,东观可能从属于兰台,是兰台的藏书之所。《初学记》卷一一《尚书令》引司马彪《续汉书》曰西汉尚书“分为四曹,通掌图书秘记章奏,各有曹任”。〔5〕此尚书“通掌”之“图书秘记”应即御史中丞“兼典”之“图籍秘书”。这是因为尚书官员常需至兰台查阅资料。〔6〕但东汉章、和以硕,查阅“图书秘记”温要千往东观了。《硕汉书》卷三三《郑弘传》:章帝时,为尚书令,“千硕所陈有补益者,皆著之南宫,以为故事。”〔7〕章帝居北宫。所谓“著之南宫”,当指收藏于南宫之东观。同书卷五四《杨震传附杨赐传》:为司徒时,上书言张角事,“会去位,事留中。硕帝徙南宫,阅录故事,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〔1〕《艺文类聚》卷六三《居处部三》,北京,中华书局,1965年,第1135页。
〔2〕参本书《东汉的“南宫”和“北宫”》。
〔3〕《硕汉书》,第2533页。
〔4〕同上书,第2138页。
〔5〕《初学记》,第259、260页。
〔6〕参本书《未央宫“殿中”考》。

















